施工现场消防管理
一、消防管理组织体系
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措施,建立义务消防队,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%
二、消防器材配置
1、施工现场消防器具应选用ABC类干粉灭火器。
2、大型临时设施总平面超过1200m2的,应配备不少于4套消防器具(包括取水桶、消防锨、消防钩),同时,要备有一定数量的黄沙池等器材、设施,并留有消防车道。
3、一般设施区域,每100m2的配电室、动火处、食堂、宿舍等重点防火部位,应配备两个10L灭火器。
4、临时木工间、油漆间和木、机具间每25m2配备一只灭火器,油库、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、种类合适的灭火器。
三、动火安全管理
1、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,木工作业场所严禁动用明火。
2、现场应设吸烟处,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;施工作业区严禁吸烟。
3、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或搭设临时建筑。
4、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,必须执行审批制度,按动火作业级别有相应的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记录,动火处应配备灭火器(每个焊工配备两个干粉灭火器),并设专人监护。
5、周边有易燃易爆材料必须清除,如清除不了或施工时火星能飞溅的地方,应设有安全有效的防火措施。
6、所有动火器材(电焊设备,氧气乙炔装置)必须合格。
四、易燃易爆物品存放
1、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范分类存放,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,并建立严格的进出库制度,由专人管理。
2、乙炔气瓶和氧气瓶应分别存放,存放间距不小于5米,使用时气瓶与明火作业区距离应大于10米。
3、易燃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、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,并设在下风口。
4、易燃库房与动火作业区防火间距至少应保持30米。
5、易燃库房内外应设立防火墙;其周边严禁吸烟,严禁动火。
6、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,发现隐患,及时消除。
7、库房严禁住人。
五、 高层防火安全
1、30m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,应当设置加压水泵和消防水源管道,管道的立管直径不得小于50mm,每层应设出水管口,并配备一定长度的消防水管。
2、现场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,消防车道经常保持畅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