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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处工作职责
2018-05-14 14:48   审核人:

(一)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基本建设各项法规,坚持按基建程序开展工作。

(二)参与编制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,负责编制、执行基建年度投资计划。

(三)组织编制单体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文件并报主管部门审批,办理报建、质监等手续,做好基本建设前期工作。

(四)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,会同招标办完成工程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及监理的招标、议标工作,择优选好工程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及监理队伍。

(五)积极配合监理和施工单位组织好工程项目的施工,严格履行合同,严格工程质量管理,严格按图施工,严格控制工程造价。认真执行施工签证、设计变更、验收制度,把好施工质量关,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,做到安全文明施工。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决算,及时组织整理竣工资料并归档。

(六)认真把好基建材料的供货关。根据各单体项目的设计图纸,与监理单位一道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物资的供应和调配工作,严把基建材料质量关,做到甲控不甲供。

(七)管理好基建投资概算。认真做好基建投资的计划管理、工程项目预算复核、决算审计,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编报基建统计报表。

(八)管理好基本建设文书档案、设计档案及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。

(九)加强与校内外单位和部门的联系与交流,努力使项目更符合用户需求。加强自身建设,提高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,及时向校领导提供有关信息。

(十)加强全处职工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,适时组织技术交流和业务培训,加强职工队伍思想作风建设,严格要求、科学管理、严于律己、清正廉洁。

(十一)重视安全、稳定工作,提高部门工作人员和项目施工人员安全责任意识,

(十二)积极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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